專業教室借用
本系專業教室(含研討室)借用
-本系管理之專業教室(含研討室)有綜合教學大樓2樓 E21、E22、E23、E27、板農、研討室-
注意事項 | |
一 | 請於使用日的前1個工作日登記,否則無法即時登錄至教室確認表。 |
二 |
預借僅開放使用日的前一週進行登記。 【例如使用日為8/31(四),最早可登記日為8/24(四)】 |
三 |
申請後,請於1天後自行至【該教室借用確認表】確認是否申請成功,系辦不另行通知。 |
教室使用完畢,請恢復原狀並且保持整潔,務必將垃報帶走 |
借用步驟 | |
步驟一 |
請先確認借用的教室在欲借用的日期及時間是否已被借用。 |
E21教室借用確認表 | |
E22教室借用確認表 | |
E23教室借用確認表 | |
E27教室借用確認表 | |
板農教室借用確認表 | |
研討室教室借用確認表 | |
步驟二 |
請連結「教室借用登記表」進行填寫登記。 |
步驟三 | 借用登記後1日,請自行至步驟一各教室借用確認表確認是否申請成功,系辦不另行通知。 |